关于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1号)精神,经逐级选拔推荐、资格审核、省级评审,并经会议研究,择优确定了全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15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816名。现将培养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日至6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9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江西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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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九江)
江西省第五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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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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