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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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曾海军、吴森、刘浩等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同时公司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及格不满足全额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公司《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86,3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元/股)-每股的派息额(0.07+0.25元/股),即2.4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剩余限制性股票407,382,485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为1,846,840,878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6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于承债式收购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项目有利于加快公司湛江浆纸产业基地建设,发挥资源协同效应,进一步扩大浆纸板块产能,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同意《关于承债式收购湛江中纸纸业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谢先龙、李飞、张虹、刘岩、王义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意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四)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五)董事会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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