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不得有哪些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收到限制高消费令不能买机票吗?
并不是,被执行人可以买机票。但如果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买机票时不能选择飞机二等以上舱位,但被限制高消费的执行人可以选择其他等级的舱位。
限制高消费令也叫“限制三高人员”、“限高令”,是指限制高消费令具备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专门为限制高消费令建设黑名单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非目的,真正的目的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两种情形可以人民法院可以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