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汉阴、石泉、平利3县司法所实现制式车辆全覆盖

时间:2023-08-01 16:08:13       来源:安康市司法局


(资料图)

为全面落实好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安康市司法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得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县(市、区)切实解决司法所日常工作用车问题。近日,汉阴、石泉、平利司法局陆续为司法所发放执法执勤车和摩托车,在全市率先实现司法所制式车辆“全覆盖”。

主动作为,争取支持市司法局和市公车办积极沟通协调,制定出台《安康市深入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明确一类、二类、三类3类基层司法所,可至少分别配备3台、2台、1台巡逻电瓶车(不含新能源汽车)。汉阴、石泉、平利三县司法局率先行动,积极争取支持,与多个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各方资源,汉阴为10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执勤车辆,石泉为11个司法所配备了制式摩托车、平利为11个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了制式电瓶车和摩托车。

直面问题,积极协调石泉县、平利县司法局针对车辆上牌、保险购买、维修售后等问题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供货方和维修保养公司等积极沟通衔接;向驾校争取优惠政策,成立摩托车驾考培训班,组织全系统干部利用周末时间统一参加培训和考试。汉阴县司法局多次与相关单位沟通,坚持“从紧必需”原则,侧重对城市、山区等司法所不同类型执法执勤车辆需求进行分类,最大限度满足基层司法所对执法执勤车辆的需求,每年为1个司法所更新车辆。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单位,承担着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既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神经末梢”,又是司法行政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配发的制式车辆,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便捷,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大步迈进,将为各司法所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助力幸福安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必将督促各司法所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工作当中,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为法治安康、平安安康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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